The Beginning
下列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医保
1.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的在职职工;
2.本市行政区域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本市户籍(或已在本市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统称“灵活就业人员”);
3.按规定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其他人员;
4.其他按规定应当在本市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缴费基数
参加职工医保的,用人单位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收入。
本人工资收入由用人单位按职工本人工资收入按月申报;以本市上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职工月平均工资”),核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上限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下限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灵活就业人员等其他人员的本人工资收入由本人按月如实申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