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参保人持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未成年的可以只携带户口本资料)到所属社区居委会公共服务中心窗口受理,成功参保后每月在参保人提供的东莞银行账号扣除相应保费。
按照《社会保险法》及我市有关以城乡居民身份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年满16周岁以上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本市户籍居民,如未在企业以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均应在户籍所在地社区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社会保险,其参保险种包括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其中16周岁以上在校学生(凭有效在校证明材料)可只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对于以城乡居民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户籍居民,在缴费上各级财政均给予相关的补贴。
温馨提示:
1、每月10日后提交申请资料的参保人将在下月办理参保手续。如超过10日申请,具体可咨询所属镇村社区。
2、如需办理停保手续,则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所属村社区办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