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
1、个体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怎么办?
分以下三类情况办理:
(1)个人初次参保的,需到就近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2)个人之前在单位参加过职工医保,离职后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需原单位为其办理暂停业务后,方可到就近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3)个人之前领取失业金并由失业金代缴城镇职工医保,要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继续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需由原领取失业金所在地就业部门为其办理暂停业务后,方可到就近的区(市)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2、缴纳医保费用怎么办?
已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后,可在“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或到税务部门线下服务大厅办理代扣协议或自主缴费。
3、缴费不成功怎么办?
分以下两类情况办理:
(1)个人与税务部门已签订代扣协议的。如协议银行卡在批扣日未足额存入医保费用,可自主通过“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当月缴费,也可在次月批扣日前足额存入2个月的医保费,税务系统将进行补扣;如协议银行卡有足额医保费,但税务系统偶发批扣失败。可到参保关系所在地税务部门进行核实并进行补扣,具体咨询税务部门热线028-12366。
(2)个人自主缴纳医保费用的。如在“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或税务部门线下服务大厅未查询到缴费数据的,需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机构查明原因后推送个人缴费数据。
4、因系统切换导致中断医保缴费4个月怎么办?
因2021年11月16-30日上线国家医保信息平台,暂停医保经办业务,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1年12月31日以前补缴8-11月医保费用,并认定其待遇不间断。
5、暂停个人参保怎么办?
可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门户网站(ggfw.scyb.org.cn)办理个人参保暂停业务,也可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6、个人缴费后当月又参加工作要由单位当月缴费怎么办?
可携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当月个人缴费退费业务,并将个人参保关系暂停。
单位经办人员
1、新成立的单位初次参保登记怎么办?
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新成立的用人单位须在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单位批准成立的文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参保信息登记表》,到单位注册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城镇职工医保参保登记。
2、单位职工医保业务怎么办?
可到四川医保公共服务门户网站(ggfw.scyb.org.cn)注册单位账号(单位已有CA数字证书的,可使用原CA数字证书进行登录),线上办理单位职工增加、减少(离职)、基数调整等日常医保业务,具体操作方法可关注“四川易服务”微信公众号观看培训视频。
职工退休、终止及修改单位信息等业务仍需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具体业务办理须知可登录成都市医保局官方网站(cdyb.chengdu.gov.cn)“政务服务”栏目查阅和下载相关表格。
3、无法办理新增员工参保登记怎么办?
分以下三类情况办理:
(1)网厅系统提示“已在其他地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说明该职工在其他地区(成都市外)参加城乡居民医保,需请其本人到原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地办理暂停后,单位方能办理人员新增。
(2)网厅系统提示“该职工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说明该职工原单位未为其办理暂停参保,需请其本人联系原单位办理医保暂停后(失业金代缴医保人员由其本人联系原领取失业金所在地就业部门为其办理暂停),现单位方能办理人员新增。
(3)网厅系统提示“该职工已处于灵活就业状态”,说明该职工目前在其他地区(成都市外)处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状态,需请其本人到灵活就业参保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暂停参保后(成都市外、四川省内可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门户网站进行线上办理,省外线上渠道可咨询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现单位方能办理人员新增。
4、无法办理职工暂停参保怎么办?
主要原因为该职工存在欠费,需先足额缴纳费用后,方可办理暂停。例如需将职工暂停到11月,但12月的账单已生成,可全额缴清12月账单后,再办理该职工暂停(选定暂停时间、明确需要退费),医保部门会将多缴纳部分退回单位账户。
5、单位缴费信息有误怎么办?
单位应对人员缴费基数、人员数量、人员状态等3个要素进行核对,分五类情况办理。
(1)出现导盘人数多于实际人数的情况,请核实多出人员是否产生应收费用。如未产生,则不予处理;如产生应收费用,则在网厅做人员减少处理,等待退费。
(2)出现导盘人数少于实际人数的情况,如多数在册职工未产生应收费用,单位可在网厅做批量人员补收核定,或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撤账,再重新做账;如个别在册职工未产生应收费用,则单位直接在网厅做人员补收核定。
(3)出现人员参保状态与实际不符,请核实相关情况后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处理。
(4)出现人员参保项目缺失(如未缴大病),单位在网厅做人员相应缺失险种的补收核定。
(5)因2021年11月医保缴费保底、封顶基数调整,出现相关人员基数发生变化而导致缴费金额发生变化,属正常情况。
6、为职工办理补缴怎么办?
分三类情况办理:
(1)为职工补缴上月医保费的,可在网厅进行人员补收核定并推送相关信息,方可补缴。
(2)为职工补缴四个月(含)以内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补缴对应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和《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3)为职工补缴四个月以上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补缴对应月份)、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温馨提示
无论您是单位经办人、单位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登录成都市医保局官网(cdyb.chengdu.gov.cn)查询、下载各类医保经办业务政策、流程及表格资料,也可通过“川医保”微信小程序或登录四川医保公共服务门户网站(ggfw.scyb.org.cn)进行参保信息查询。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门户网站操作办法可关注“四川易服务”微信公众号观看培训视频,也可通过该平台进行问题反馈,相关专业人员将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