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从2021年1月1日起,德阳市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进行了如下调整: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照3416元/月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照3726元/月执行,以上两险缴费基数上限均按照18630元/月执行。
●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照3726元/月执行,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8630元/月执行。
问: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后,我们单位新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如低于申报险种的缴费基数下限或高于缴费基数上限的社保费怎么计算?
答:单位新参保人员缴费工资低于险种缴费基数下限(3416元/月或3726元/月)的按照该险种缴费基数下限计算应缴社保费用,高于上限(18630元/月)的按照上限计算应缴社保费用。
问:2021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数调整后,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标准和金额是怎样规定的?
答:2021年度,在我市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通过税务渠道选档、缴纳及补差。具体缴费档次和金额详见下表:
温馨提示
近期,我市将对参保单位下在职参保人员的缴费工资按照2021年度调整后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进行相应的补差,请各参保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