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药品目录:《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
温馨提示:
1、请留意目录内各药品对应商品名称及生产厂家信息,确定您使用的药品的商品名称、通用名、支付范围等同时符合上表中的约定;
2、以上列表中如有药品纳入四川省本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且支付范围约定符合上述列表的药品,则随即从《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中剔除。同时,结合四川省本级、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及市场变化等情况,本产品保留对《惠蓉保特定高额药品目录》调整的权力,如有调整将在“惠蓉保”微信公众号公示。
二、处方要求:使用药品的药物处方必须在保险期间内由指定医院的专科医生开具,属于被保险人当前治疗必备的药品,且每次处方药剂量不超过1个月,处方未超出药品说明书的适应症范围。处方有效期的规定按国家或当地政府部门相关处方管理规定;
三、处方审核:本产品将按照约定的保险责任对申请人进行药品处方审核,如果审核出现以下特殊问题,我们将有权要求申请人补充其他与药品处方审核相关的医学材料。药品处方审核的特殊情况包括:
①申请人提交特定药品领取申请时所提交的与被保险人相关的医学材料,不足以支持药品处方审核
②医学材料中相关的科学方法验证检验报告结果,不支持药品处方的开具。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