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请注意:为不影响今年的招生工作,请家长们如实填报。此调查仅用于南宁市兴桂路小学招生服务地段新生人数摸底,不作为秋季招生录取依据!
一、摸底范围
1.大乌路:28号中海国际社区、29号中海悦公馆;
2.天狮岭路:2号中海国际社区华府、中海国际社区温莎墅;
3.降桥村:降桥一组、降桥二组、大乌一组、大乌二组、那荷坡(招收降桥村籍子女);
4.金川路:9号恒大华府、20号联发尚筑;
5.昆仑大道:5号大嘉汇东城。
备注:本次摸底服务范围不代表学校秋季学期招生服务范围。学校具体招生地段以2020年6月南宁市教育局和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向社会公布的各小学招生地段划分情况为准。
二、摸底对象
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要求现实际居住在兴宁区辖区范围内,尚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一)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在南宁市城区内工作,父母及本人户籍在南宁市城区范围以外,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并现随父母在兴宁区居住且申请由政府安排入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摸底材料填写准备
(一)本市城区常住户口
1.家庭有房产: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家庭房产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家庭无房
(1)属三代同堂: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祖辈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2)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政府签定的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
(3)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做好提供①南宁市区常住户口簿;②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准备。(此项不包含城区乡镇户籍租房户)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租房户
1.家庭有房产
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父母在兴宁区辖区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购房合同》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家庭无房产
(1)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政府签定的兴宁区辖区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2)一般租房(租个人产权住房):做好提供①户口簿(如父母双方与适龄少年不在同一户口簿的,则需提供双方户口簿);②父母双方持有有效的兴宁区辖区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流动人口居住证);③父母与个人签定的合法产权住房租赁合同;④父母双方在本市市区合法稳定就业材料(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凭证、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的准备。
四、填报方式:
(1)家长可通过“爱南宁APP”进入“更多应用”页面——智慧教育“小学生摸底”——选择兴宁区——摸底填报——填表。
爱南宁APP下载入口:点击获取
(2)家长可自行前往居住地附近的社区居委会(村委)或学校领取相关调查摸底表格,填写事项准确无误后上交社区居委会或学校,原则上在哪个社区居委会或哪所学校领取调查摸底表格就应按时限内提交给该社区居委会或学校。
注:建议家长采取“爱南宁”线上填报方式,如不具备线上填报的家长,可以前往学校门卫处咨询填纸质表,线上和纸质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择一种方式。
关于南宁兴宁区小学摸底登记可在南宁本地宝微信号对话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