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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限和待遇 天津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2003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7 22:31:53
The Beginning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期限: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THE END

TAG:工伤  职工  个月  所在单位  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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