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东莞两个五年入户实施细则,满足以下条件即可申请通过两个五年入户方式:
同时符合以下两项条件的,可申请入户我市:
(一)持我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
(累计的意思就是中断也不影响)
(二)在我市正常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且累计时间满5年(60个月,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
(累计意思同上)
与申请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18周岁以下)可随迁。
办理地点:
(一)申请人有自有房产的(含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 须向房产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入至自有房产中;
(二)申请人无自有房产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工作单位集体户,如工作单位无集体户的向工作单位所在镇街(园区)公安分局户政办证窗口提出申请,并将户口迁到镇街(园区)新型社区。
申请获得批准后,申请人及其随迁人应将户口分别迁入自有房产、单位集体户或新型社区。
上述限制条件中,没有涉及到年限的限制和学历的限制,也就是说申请人满足“两个五年”的条件即可申请入户东莞,不需要再考虑年龄和学历的条件。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