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西安高新区灵活就业养老保险缴费通知
2021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相关参数已公布,结合省人社厅、省社保局、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有关规定,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可缴纳2020年度、2021年度养老保险费,现就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
以个人身份在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缴纳养老保险费的人员
二、缴费标准:
1、2021年度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
2、上年度(2020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53元,基数下限(2020年缴费社平60%)为3632元,基数上限(2020年缴费社平300%)为18159元,共25档缴费标准供个人选择。缴费基数一经选定,年度内无法变更。
3、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因疫情等原因缓缴2020年度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于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2021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自愿缴纳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4、当年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缴纳当年及以后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缴费流程: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经办机构核定、税务部门征收”的流程。具体操作如下:
(一)申报核定方式
1、“线上”通过陕西养老保险APP申报核定。
一次性申报缴纳2020年或2021年全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可通过陕西养老APP(参保个人版)选择适当缴费基数,进行“线上”自主办理。
2、“线下”通过经办(职介)机构申报核定。
灵活就业人员“线下”申报缴纳全年或非全年养老保险费的,可在全省任一市、县(区)经办机构通办,也可在参保缴费业务所属地养老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核定。
(二)征收缴纳方式
即日起,灵活就业人员申报核定成功60分钟后,可选择陕西养老保险APP(参保个人版)、“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云闪付APP、“社保云缴费”微信小程序、“陕西社保缴费”支付宝小程序、各开办缴费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光大银行、中国邮储银行、陕西信合)柜面及线上缴费渠道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注意事项:
1、根据上级部门通知,11月中下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业务进行中台切换,届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将暂停办理,待中台切换工作完毕,灵活就业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将恢复办理,请参保人结合自身情况,合理安排申报缴纳时间;
2、缴纳费款后2-3个工作日账务可实缴到账;
3、高新区原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及渠道全部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