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口购房要求
根据最新人才购房政策,2021年9月18日已取得《准予迁入证明》但尚未在我市迁入户籍的,按原政策执行。
1、人才落户购房
2021年9月18日前已落户的各类人才自在我省落户之日起购买商品住宅,享受本地居民同等待遇,即可购2套住房。
2、普通落户购房
2018年4月22日20:00至2021年9月18日户籍迁入我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1套商品住宅(引进人才落户购房除外)。
2018年4月22日后户籍迁入本省的居民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住房,并须提供至少一名家庭成员在我省累计24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