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申领对象
2020年3月至12月,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
1、在我市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包括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或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原因离职的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
1、失业前最后单位失业保险参保地为成都市。
2、申报时不属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3、未申领过失业补助金。
停发情形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
注意事项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和失业保险金同时领取,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
发放失业补助金期间,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不得办理参保关系转移和异地转迁申领。
失业补助金发放期满或停发后,失业人员要求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经办机构要记录相关信息并按规定办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