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加分
在高职(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下列奖励的考生,可享受录取加分。
(一)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省级金奖,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三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5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除外)。以上赛事学生如以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
(二)在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省级一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国家二等奖,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三)在全省大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可在总成绩中加10分。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8名,可在总成绩中加20分。
以上奖励项目有重复的,取最高项,不作累加。
符合录取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山西省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选拔考试录取加分登记表》并交报名点。
审查合格符合录取加分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山西招生考试网”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加分。
六、免试录取(含免试入学和免于文化课考试)
免试录取包括免试入学和免于文化课考试二类:
(一)竞赛获奖免试入学。专科学习期间获得以下竞赛奖项的学生免试入学:在全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国家金奖和银奖,在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职组)、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中获得国家一等奖(以上赛事学生如以团队参赛,个人须在团队中排名前五);在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如为集体项目,参赛人数不超5人)中获得国家一等奖;在全国学生运动会个人竞赛项目中进入前3名。
(二)退役大学生士兵立功免试入学。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义务兵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含三等功)奖励的,免试入学。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免于文化课考试。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免于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招生院校依据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结果、考生志愿、专科学习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择优录取。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符合免试入学和免于文化课考试条件的考生,须与其他普通专升本考生一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资格审核、体检,否则不予录取。免试政策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招生院校按照文件规定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自主组织实施,确定考生录取资格,原则上于3月10日前结束。免试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对录取后未报到、自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