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务员考试
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总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方法如下:
A、B、C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60%+申论×40%。
专业A、B、C类职位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40%+申论×30%+专业知识×30%。
海南省户籍(或海南省生源)的少数民族人员报考少数民族县(市)或省直单位驻少数民族县(市)职位的,按本人笔试成绩的5%给予加分。
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分别为:(1)市(地)以上机关线;(2)非少数民族县(市)线;(3)少数民族县(市)线;(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
对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的职位,在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予以政策倾斜。
笔试合格分数线和笔试成绩发布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南海先锋网和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情况请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面试
1.面试人选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计划录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计划录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式。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在南海先锋网和海南省考试局网站发布。
4.面试合格分数线
(1)市(地)以上机关线65分;(2)非少数民族县(市)线60分;(3)少数民族县(市)线55分;(4)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线50分。
(三)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职位有两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序按以下办法确定: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排序;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