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2021陕西咸阳居民医保缴费指南
一、征缴对象
全市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人员。
二、征缴标准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筹资标准由财政补贴、个人缴费两部分构成。按照省医疗保障局、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三部门《关于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陕医保发〔2020〕48号)规定,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5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按政策规定给予资助。
三、征缴期限
2021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凡在规定缴费时间内自愿参保并按照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足额缴费的参保个人,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征缴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采取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方式进行。
1.金融机构代收。全市区域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各金融机构均可代收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通过网上银行、手机APP等线上方式申报缴费。
2.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学校为单位集中代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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