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有下列4种情形之一的,立即终止发放计划生育养老奖励金或特殊家庭扶助金,情节严重可追究刑事责任。
1.发现申请时提供虚假资料的;
2.奖励或扶助对象死亡的;
3.因婚育状态或户籍变动(含出境定居及已获得其他国家国籍或港澳台籍)不符合本办法规定奖励条件的;
4.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规定应当终止发放的其他情形。
出现上述情形时,立即终止其奖励金或扶助金发放,并查明情况,并会同相关部门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收回其多领取的计划生育养老奖励金或特殊家庭扶助金;数额较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如领取对象不配合核对的,立即暂停其计划生育养老奖励金或特殊家庭扶助金的发放。
(三)如领取对象失联的,将于2021年3月起暂停其计划生育养老奖励金或特殊家庭扶助金的发放。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