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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养老保险参保指南 南宁市职工养老保险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1: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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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条件:

  职工养老保险

  企业单位:中央驻桂、自治区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为驻邕中、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具有南宁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办理材料:

  职工养老保险

  1.填写完整的《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盖单位公章);

  2.提供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机关单位编制本或单位法人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复印件一份;

  (5)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如企业国有资产占有产权登记证、企业验资报告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原件1份;

  2.居民户口簿,验原件;

  3.居民身份证,验原件;

  4.属以下特殊参保对象的,还需提供:

  (1)属于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验原件;

  (2)属于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提供《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证明,原件1份;

  (3)属于城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三无”人员,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三无”证明,原件1份;

  (4)属于城镇或农村低保对象的,提供当地民政部门出具低保证明,原件1份;

  (5)属于村干部、贫困残疾人、民办教师、代课人员、建档立卡人员的,按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注: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可获取户籍信息、低保人员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参保人员可免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

  横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横州市横州镇西城路2号

  宾阳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宾阳县宾州镇城中社区大街520号

  上林县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址:上林县大丰镇新华路68号

  马山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马山县白山镇威马大道207号(县

  消防大队对面)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

  心办公大楼一至二楼

  隆安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隆安县城厢镇城南路14号

  兴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政府

  江南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江南区壮锦大道19号

  青秀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68号

  西乡塘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9号

  邕宁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仙葫大道福兴路3号

  良庆区劳动保障管理中心

  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11号

  武鸣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地址:南宁市武鸣区新城路49号

  东盟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武华大道35号

  2.网上办理:

  办理渠道:

  1.“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南宁智慧人社”、手机APP:掌上办事-参保缴费(居民养老参保登记

  2.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陆个人网厅-业务经办-居民养老参保登记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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