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口居住证年审
年签注 1 次。居住证持有人拟在本市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证 有效期满之日起前一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及能够证明其符合 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有关 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一)如居住地址未发生变化,群众应到居住地派出所(或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提出申请,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派出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核实办理。
(二)如居住地址发生变化,群众应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申请变更登记,无需提交证明材料,由派出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核实办理。
(三)居住证在有效期满前后一个月内申请签注的,群众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居住证在有效期满一个月后申请签注的,应按照申领居住证相关要求提交材料,由派出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核实办理。
居住证补领
居住证有效期内丢失的,群众可到派出所窗口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或驾驶证、或社保卡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由民警核实后当场办理;群众也可通过“椰城警民通”平台直接申请办理,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居住证有效期满一个月后丢失的,群众应先申请居住证签注再申请补领。
居住地址变更的,由现居住地辖区派出所办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