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天津市集体户口是指暂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地址是单位所在地。
这种性质的户口是天津市的正式户口,享有正式居民所具有的一切权利,例如买房,摇号买车等(子女随迁落户、就学除外)。
目前通过“海河英才”落户,尚且没有在天津买房的都是集体户口。
对于不符合集体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或查无下落的集体户口人员,公安机关将对其户口冻结,所以要尽快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一、在天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当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及时将户口迁至现住地。
二、在天津无合法固定住所,且未在本市就业的集体户口人员,应将户口及时迁出本市。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