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1、参保职工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且证书信息可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可在取证之日(以证书上印的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在我市统一的网上申报平台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
2、依法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企业员工。
申请程序
线上申办
参保企业或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保职工直接登录“福州市人力资源市场网”,进入“失业保险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模块注册并填报信息,网上申请。>>申请入口
企业参保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1.参保企业在申报平台注册后,统一为符合条件的职工申报;或由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自主注册申报。
2.在线申报信息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培训工种、证书编号、发证日期、鉴定等级、鉴定机构、参保单位名称、参保单位所属地、失业保险累计参保月数、福州市社会保障卡号或福建海峡银行账号、联系电话等,同时拍照上传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社保卡、最近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系统上查询到的证书校验结果等资料。
3.市本级和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的企业参保职工的参保所属地,统一选填“福州市本级”,马尾区及各县(市)企业参保职工选填实际所属地。
业务受理
1、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或职工,应在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企业或职工申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上报人社局审定,并在同级人社部门网站公示。公示后无异议的,按失业保险基金拨付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核拨至申请人的福州市社会保障卡或福建海峡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同一职业(工种)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2)申请提交成功后,申请人可在次月28日后在线查询办理结果。对核验结果有疑议的,可提供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社保卡、最近累计36个月社保缴费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上查询到的证书校验结果的纸质证明到参保所属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现场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