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持有南京市常住户口的居民家庭,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地低保标准的2倍,且家庭成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低保边缘家庭救助:
(1)大病患者(病种参照南京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门诊特定项目、门诊精神病种类);
(2)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3)父母一方死亡的未成年子女;
(4)单独居住的70岁以上老人;
(5)幼儿园学童、全日制在读学生;
(6)遭受突发性灾害或变故的。
救助待遇包括医疗救助,“两节”慰问,物价补贴和临时救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