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口营运小客车指标申请
所需材料
1、单位申请人营业执照(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有关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个人申请人身份证明;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非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或非个人本人经办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3、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其他有关材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不同类型的营运车辆,出具相应的材料,例如购置营运车辆审批表)。
申请方式
(一)申请。符合《海南省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当地调控服务窗口申请。
(二)审核。窗口工作人员查验所需证明文件原件并收取复印件,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审核或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职能部门公章。省调控办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请人可登陆指定网站查询审核结果。
(三)领取。通过审核的申请单位和个人,可到指定网站下载或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海口调控窗口地址
海口市车辆管理所: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灵桂大道106号交警综合服务中心5号楼
电话:12345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