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投靠类入户政策解读
适用范围
·非本市户籍中国公民申请入户的
办理地点
·入户地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
所需公共材料(投靠类)
·入户申请表;
·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被投靠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入户地住房佐证材料(住房非本人而系直系亲属所有,且单独立户的还需提供亲属关系佐证材料;住房非本人而系直系亲属所有,且拟入直系亲属同户的还需提供入户地居民户簿、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一、夫妻投靠
前置条件
·与本市人员结婚满3年的,在夫妻双方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所需单项材料
·结婚证
分类介绍
1、夫妻本人住房
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夫妻双方)+房产证
2、父母住房夫妻单独立户
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房产证+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3、父母住房夫妻随父母同户
申请表+户口簿、身份证(未成年人、父或母)+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书+房产证
二、未成年人投靠父母
前置条件
·未成年人投靠本市父亲或母亲的,在投靠人、被投靠人或双方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随父亲或母亲申请入户。
1、投靠父或母的(所需单项材料)
·结婚证(父母离异的,提供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民政部门认证的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
·子女与父母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2、投靠继父或继母的(所需单项材料)
·结婚证;
·法院离婚裁定书或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或离婚协议书及离婚证
·非婚生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声明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其本市近亲属经公证愿意抚养的,可申请投靠抚养人。
3、父母双亡投靠抚养人的(所需单项材料)
·出生医学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未成年人父母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民政或法院或公证机关关于近亲属同意抚养的法律文书
三、老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
前置条件
·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需投靠本市成年子女(含子女配偶)的,在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入户。
·通过购房、居住期满、投资、纳税、引资入户的人员,入户本市5年后,可申请其老年父母投靠入户。
所需单项材料
·老年父母与成年子女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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