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海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率
一、全省工伤保险在用人单位现行费率基础上下调50%政策在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
二、全省失业保险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1%降为0.5%政策在2022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一年至2023年4月30日。
三、从2022年4月1日起,全省各类建筑、铁路、公路等建设工程施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统一降低至项目工程合同(含追加合同款)总造价的0.65‰,不再执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
缴费基数
2020年我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543元,我省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3925.8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9629元。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