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大连健康管理师证书有职业补贴吗?
答:有!
根据《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大人社发〔2017〕312号)有关规定,我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可享补贴。
一、申领条件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二、工作程序
申报
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应在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行政大厅系统,通过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端口进行网上申报,准确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受理。
审核
1.网上审核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企业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和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月数情况。
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负责审核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情况,确定补贴标准。查询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辽宁职业资格工作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审核不通过的,审核机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原因。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企业职工在网上打印《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2.现场审核
企业或本人应提供以下材料到失业保险参保地区(市)县、先导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1)申请人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帐号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区(市)县、先导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提供的相关申报材料,并与企业职工网上申报的信息核对,信息填写无误的予以确认,将复印件留存备案。
公示
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审核通过的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名单,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上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补贴人员名单、拟补贴金额、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发放
公示无异议,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汇总统计后,向市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拨付,由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至申请人银行帐户或社会保障卡。
三、补贴标准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1000元、1500元、2000元。其中:
(一)凡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职业(工种)在正在执行的《大连市政府补贴培训职业(工种)目录》(以下简称“市级目录”)范围内,且补贴标准低于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按照市级目录标准执行;市级目录内补贴标准高于1000元、1500元、2000元或者申领技能提升补贴的职业(工种)不在市级目录范围内的,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的标准执行。
(二)根据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对取得市级目录内我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按照上述第一项执行标准上调20%,但最高不得高于市级目录标准。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