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本级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业务指南
一、自治区范围内跨盟市转移业务
为了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办理业务,呼和浩特市本级办理自治区范围内跨盟市转移接续业务,取消《接续联系函》及《内蒙古区内、盟市间转移接续个人账户转出核定单》。
(一)转入呼和浩特市本级
请在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即可,不必再来我市经办窗口办理。参保人员在呼和浩特市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登记后,市医保中心将及时把转入余额划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员请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蒙速办”APP激活医保电子凭证查询、使用。
(二)呼和浩特市转出(多渠道办理)
1.向邮箱nmghhhtylbxgxzy@163.com发送申请,市医保中心将在五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2.拨打呼和浩特市医疗保障局便民服务热线12393登记办理。
3.市内四个区(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处线下办理。
二、自治区外转移业务
(一)转入呼和浩特市
1.请前往市内四个区(新城区、赛罕区、玉泉区、回民区)政务服务中心或办事处办理,待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账户资金转入我市财政局医保财政专户,市医保中心按月核对无误后录入个人账户转入金额,无需参保人再到窗口办理。
2.2022年4月前已办理自治区外转入手续的,如转移人自己保存《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表》原件的,请将原件邮寄到呼和浩特市医保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B座804室,收件人:李建奎,联系电话:0471-5181341)或直接送到奈伦国际B座8楼804室。
(二)转出呼和浩特市:由于系统原因暂时无法办理。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