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服务对象
福州市户籍人员、原福州市户籍人员、市内暂住人员和市内在校大中专学生。
申请条件
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坚持“依法申请、按规办理”原则,申请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
(一)办理出入境事务需要的;
(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关于资质、资格注册或执业,就业、升学、服现役等以无犯罪记录为前提的;
(三)从事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重大公共利益等特定工作或活动要求无犯罪记录的;
(四)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公安派出所出具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的。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