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办理流程★
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公安派出所办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调查和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青岛已经开通了网上预受理审核业务,户口迁入、迁出、登记等47项户政业务都可以通过手机微信登录“青岛微警务”—“我要办事”模块申报。其中,居住落户预审只需在“我要办事”模块搜索“居住落户”即可获取申报入口及办理须知,按照提示要求填写及提交申报材料。公安机关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核并电话告知结果。审核通过后,申请人携带上传的材料原件到派出所当场办结。
★所需材料★
1.居民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随迁人员亲属关系材料;
4.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