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落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依次选择在合法固定住所、近亲属家庭户、单位集体户、市人才集体户申请落户。在莱西大中专院校、技工院校在校学生落入学生集体户;其他高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在校学生落入市人才集体户。
(一)学历人才:取得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
(二)技术技能人才:具有初级职称、初级工职业资格(或相应职业技能等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技能资格人员;
(三)大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国内普通大中专(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层次的在校大学生;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留学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层次在校大学生;
(四)特殊专业人才:引进体育、文艺等特殊专业人才,由相关部门报市政府审定后落户;
(五)获得莱西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或其他荣誉称号的市外人员;
(六)组织人事主管部门批准调入(含录聘用)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干部、职工。
二、办理地点
落户地公安派出所
三、所需材料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的人员,凭下列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申报,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核。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毕业证书及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或者专业技术证书;或者在校证明及学信网学籍认证材料;或者劳动模范光荣册;或者市政府以上批准文件和荣誉证书;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近亲属居民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
5.亲属关系材料。
在办理落户时应当核实毕业证书及学籍证明在学信网认证情况;核实专业技术证书在相关网站认证情况。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第(四)项的人员,应当凭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核:
1.由市相关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入审批表;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近亲属居民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
5. 亲属关系材料。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第(六)项的人员,应当凭以下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报,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核:
1.调入(或录聘用)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居民户口簿;
4.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近亲属居民户口簿和户主身份证及落户地的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或者单位集体户接收函;
5. 亲属关系材料。
符合人才落户条件的人员,经公安派出所审核同意后,应当凭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其中,省外人员应当提供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
四、注意事项
(一)本人、配偶、子女在本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落户;其他近亲属在本市城镇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在合法固定住所所在地落户;近亲属户口为本市城镇家庭户的人员,也可以在家庭户落户;在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或者合法固定住所无落户条件的,可以在工作单位集体户或者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在人才集体户落户;在本市城镇无合法固定住所也无稳定职业的,在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二)家庭户户主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的,应当同时提供户主与产权人的居民身份证;
(三)在集体户落户的,应当核实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在本市无合法固定住所或者有合法固定住所但尚未办理权属登记情况。
(四)合法固定住所产权人死亡的,应当同时核实注销户口情况。
(五)能够证实亲属关系的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生效的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裁定书;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申请人或者关联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凭证;国家机关、军队、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出具的能够体现本单位工作人员亲属关系的人事档案复印件等。
(六)合法固定住所凭证是指不动产权证书,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房屋转让合同网签(含备案)、拆迁安置协议。
五、办理流程及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公安派出所应当当场办理。
对户口申报事项进行审查时,发现需要进一步核实确认相关信息的或审核批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