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电子标识补办规定
补办地点:仅天马检测站、聚丰检测站允许提供补办服务
补办材料:
汽车电子标识为公安交管部门为您提供的合法电子号牌,不得私自对本电子标识卡进行拆卸、损毁、遮挡,因各种情况需要补办电子标识的,必须由车辆所有人带齐相关材料到检测站申请,检测站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办理补办业务:
1、对于前风挡玻璃因事故破损的车辆,须提交“交通事故证明(或保险定损单据)和原电子标识卡”,交通事故证明(或保险定损单据)应能够证明因事故导致的风挡玻璃更换。
2、对于因其他原因导致需补办电子标识的车辆,须提交“《电子标识损坏的情况说明》和原电子标识卡”。车辆所有人为企业的,须在《情况说明》上盖单位公章;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须在《情况说明》上按指印。
3、检测站须按照以上规定严格执行,为车辆免费补办电子标识;所有补办业务均填写《电子标识补办登记表》,纸质材料做好备案。对于因第2种情况补办电子标识的,检测站应及时向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科设支队反映情况,并报送《情况说明》和《电子标识补办登记表》复印件。
电子标识补办登记表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