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部门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财金[2022〕 115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稳岗返还预发放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22 〔156〕号),要求对服务业市场主体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享受对象
政策具体享受对象为: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等服务业领域企业。
返还条件
1、在2021年1—12月期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2021年度失业保险费。
2、2021年度未裁员或者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
3、其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减少人数不超过本企业2020年底(2021年新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当年度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20%。
返还标准及资金用途
大型企业
该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
中小微企业
返还标准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具体返还标准由各市州确定)。其中,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
资金用途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以及技能提升培训。
特色亮点
符合条件的企业不用申请,由信息系统智能比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确认返还信息,经办机构直接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到企业银行账户。实现“零跑路”“零申报”“零时限”, 做到“免申即享”。
返还流程
1、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大数据”智能比对,精准锁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并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2、企业访问四川省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注册后,进入“单位业务—补贴申报服务—稳岗补贴直返确认”模块,确认2021年度普惠稳岗返还的金额,填报接收稳岗返还资金的单位银行账户信息后,点击“确认”键完成信息确认。
如企业登录网厅后“稳岗补贴直返确认”模块无确认内容,可在“单位业务—补贴申报服务—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申请”模块完成信息确认。
无法在网上进行信息确认的企业,可以到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完成确认的企业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
4、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时拨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到企业银行账户。
政策执行期限
四川省从2022年3月开始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省本级及各市州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成都市:028-87706245 自贡市:0813-8211837
攀枝花市:0812-3378073 泸州市:0830-3192231
德阳市:0838-2508549 绵阳市:0816-6920671
广元市:0839-5572042 遂宁市:0825—2239068
内江市:0832-2286543 乐山市:0833-2127592
南充市:0817-2692532 眉山市:028-38168802
宜宾市:0831-5103002 广安市:0826-2331875
达州市:0818-7932568 雅安市:0835-5898130
巴中市:0827-5775702 资阳市:028-26110819
阿坝州:0837-2822320 甘孜州:0836-2831061
凉山州:0834-3245093 省本级:028—8778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