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岗返还条件
服务业企业裁员率按不高于2021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确定,其中30人以下的服务业企业的裁员率按不超过参保职工总数20%确定。
注:裁员率根据服务业企业2021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与2021年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平均人数比率计算。
稳岗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
中小微企业: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总额的60%
稳岗返还方式
免申即享
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无需填报表格、提交资料和来回跑路即可享受稳岗返还。
①市就业局、市人社信息中心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对象。
②市就业局及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根据参保关系,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到服务业企业的社保参保缴费账户。
稳岗返还的特定事项
对于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服务业企业,需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应对疫情稳定就业有关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5号)附件1《关于发放2020年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实施细则》(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明确的申报资料等事项,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参保关系所在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交资料申请稳岗返还。
《关于发放2020年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实施细则》中的申报资料
(一)《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报表》;
(二)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三)《成都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市核资料明细表》 ;
(四)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从业人员超过行业划型标准的企业、农林牧渔企业、建筑企业、房地开发经营企业需提供含有营业收入或资产总额指标的会计报表;
(五)属于去产能的企业需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营业执照》上有“劳务派遣”“社保代理”“劳务外包“劳务分包”等经营范围的企业还应补充提供以下资料:
1.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务派遣(或社保代缴〉协议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2.用工企业的营业执照原件(仅供查验〉及复印件;
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委托书》﹔
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申报承诺书》;
5.《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划拨至用工企业明细表》(含电子版,)。
相关材料下载查看:《关于发放2020年度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实施细则》(扫码查看)
返还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由服务业企业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
不享受稳岗返还的情形
对于在稳岗返还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中发现存在违规情形,且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不享受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畅通稳岗返还差错情况复核渠道
对享受稳岗返还有异议的服务业企业,可向参保关系所在的市或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申请复核,经复核无误的,将及时按规定给予稳岗返还。
关于其他市场主体的稳岗返还政策
其他市场主体将根据国家新一轮稳岗返还政策文件规定,另行通知实施“免申即享”稳岗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