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自强助学金申请发放工作现已启动
资助范围
1、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的残疾学生以及低保或低保边缘的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
2、经户口所在地镇(街道)审核确定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和残疾学生;
3、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在读残疾学生。
注意:与往年有所不同的是,2022年的资助范围在双流户籍的原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至常住人口学前教育、小学、中等学校的在读学生,必须具有双流户籍(常住人口)市外高等院校录取双流户籍(常住人口)的在读学生(包括高等院校录取后户籍迁移出成都至高等院校的在读大学生)可享受自强助学金
申请材料
1、学前教育、小学、中等学校学生
《残疾人证》(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出具父亲或母亲的《残疾人证》)、户口簿、常住人口的需提供居住证、低保证领取等困难家庭证明以及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材料,向镇(街道)提出申请并填报《成都市双流区残疾人“自强助学金”学前与中小学生申请审批表》。
2、高等教育学历阶段受助对象
本人身份证、常住人口需提供居住证、《残疾人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材料;经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和通过高等教育自学(函授)考试取得毕业文凭的受助对象需携本人身份证、《残疾人证》、高校录取通知书、毕业文凭和学校开具的学费缴费发票。
资助标准
(一)学前教育机构内接受学前教育康复的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 元。
(二)小学(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 元。
(三)中等学校在读受助对象(包括普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初中、高中、职业中学,职业中专学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 1000 元。
(四)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在读大专(含高职)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 3000 元。
(五)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大学本科在读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 4000 元。
(六)参加全国高等院校考试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 5000 元。
(七)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专科、本科残疾学生助学金分别按照 1500 元、2000 元每年的标准执行,资助年限为三年。
(八)经全国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学习,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受助对象,凡审批当年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国民教育学历者,依据学校学费收据给予一次性学习费用补助。最高补助标准为:大专(含高职)毕业每人 2500 元,大学本科毕业每人3000 元。
申请流程
向其户口所在地的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审核评议公示通过后,将申报资料报区残联,区残联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批工作后,进行发放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