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记账卡优势
用户使用的ETC储值卡需要先充值、圈存后才能正常通行高速缴纳车辆通行费;ETC记账卡则可以先通行后付费,无需充值圈存等步骤,更加方便快捷。
二、转换时间
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止
三、转换范围
凡在甘肃省高速公路局管辖的自营网点办理(除银行办理的ETC卡),具有储值功能的ETC卡(卡编号为620116012210或 6201 15012210开头),以下简称行业储值卡。
四、转换方式
(一)线上方式:通过搜索“甘肃高速e付”微信小程序,选择“邮寄”或“网点自提”的方式对行业储值卡进行转换(办理合作银行暂时有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和甘肃银行,其他合作银行后续将陆续上线)。
(二)线下方式:1.前往甘肃省31个ETC自营服务网点进行现场注销后选择相应的合作银行网点办理记账卡;2.选择就近合作银行网点(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农信联社、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华夏银行、光大银行,兰州银行、甘肃银行)对原行业储值卡现场注销,注销后立即办理合作银行记账卡。
五、办理提供资料
(一)原行业ETC储值卡注销提供的资料
1.原行业储值卡(卡编号为620116012210或620115012210开头的电子缴费卡)
2.《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ETC记账卡办理提供资料
1.《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2.车辆所有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ETC卡(记账卡)拟绑定的银行卡
4.ETC车载设备(OBU无需拆卸),线下办理时需开车前往
六、业务咨询服务电话
ETC客服热线:0931—8529861、8529862,12328(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