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按照沈人社发[2020]52号文件规定,失业补助金申领时限为2020年12月31日。但国家人社部和省人社厅要求失业补助金政策继续受理和审批。目前沈阳市已按要求正常进行办理。
一、领取失业补助金的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二、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期限、标准及其他规定
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期限统一为6个月,标准为每月516元,申领失业补助金不核减失业人员的参保缴费年限。领取失业补助金期间可按规定发放价格临时补贴,不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不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跨统筹地区转移。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享受一次,实行按月发放,不得与失业保险金同时发放,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
三、失业补助金停发条件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死亡、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执行的,停发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从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