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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指南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4:47:58
The Beginning

  2021年兰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一、参保范围

  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可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大额互助医疗补助。

  参保险种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互助医疗补助。

  二、业务流程

  缴费人在所在区(县)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按月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税务部门采用“自主缴费+特殊缴费”的业务模式进行费款征收。自主缴费是指:当月应缴费款由缴费人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自行缴纳费款。特殊缴费是指:非当月的应缴费款(包括补缴、趸缴等特殊情况),缴费人需要先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其应缴费信息,然后根据医保部门核定的缴费单据,向税务部门缴纳费款。

  三、缴费方式和渠道

  从 9月1日起,缴费人可选择税务批量扣款或个人自行缴费的方式,在税务部门提供的线上、线下渠道申报缴费。

  目前税务部门暂时开通了兰州银行的缴费渠道,从9月1日起,请广大缴费人在兰州银行营业网点(需持本人身份证及兰州银行I类借记卡)或兰州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业务办理。待其他缴费渠道开通后另行发布公告。

  (一)税务批量扣款

  缴费人通过兰州银行营业网点柜面或手机银行签订《个人社会保险费委托扣款协议书》(以下简称:委托扣款协议),并确认缴费档次,税务部门按照缴费人确认的档次金额按月向兰州银行发起批扣清册,进行批量扣款。缴费人需在签约账户足额预存应缴费款。

  税务批量扣款方式仅适用于按月自主选档缴费。特殊缴费业务,暂不采用此种缴费方式。

  (二)个人自行缴费

  缴费人按月通过兰州银行的手机银行、微信银行、银行柜面等渠道自主选档缴费或进行特殊缴费,自行缴纳费款。

  无论缴费人是否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均可采用个人自行缴费方式缴纳费款。

  四、其他事项

  (一)需办理签约的缴费人

  新参保登记的缴费人、需要办理税务批量扣款的缴费人、原由兰州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进行扣款的缴费人,均需要在兰州银行新办理委托扣款协议签订事宜。

  (二)签约业务办理方式

  缴费人登录兰州银行手机银行或持本人身份证及兰州银行I类借记卡到兰州银行各营业网点柜面办理。

  (三)有关时限规定

  1.对于已经参保缴费的存量缴费人,需要重新签订委托扣款协议的,请于8月2日至9月10前完成签约事宜。

  2.从9月1日起,请广大缴费人按照以下时间规定办理相关参保缴费业务。

  (1)每月1日至15日在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和补缴、趸缴等特殊缴费核定业务。

  (2)选择由税务部门批量扣款方式缴费的缴费人,请于每月16日前在签约账户存入足够的费款,每月17日至25日,由税务部门联合兰州银行进行批量扣费。

  (3)选择由个人自行缴费方式的缴费人,于每月1日-25日通过兰州银行提供缴费平台自行缴费。

  (4)9月1日后新参保登记的缴费人,于每月1日至20日期间可通过兰州银行营业网点柜面或手机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

  (四)注意事项

  (1)在原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参保的缴费人,因医保经办业务调整至城关区医保局,征收业务随之调整至城关区税务局。

  (2)缴费人在办理上述业务时有问题的,可拨打相关热线咨询:

  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电话

  城关区:0931-8180502

  七里河区:0931-2660533

  安宁区:17794213006

  西固区:0931-7533832

  红古区:0931-6255851

  榆中县:0931-5228896

  永登县:0931-6412152

  皋兰县:0931-5723035

  兰州新区:0931-8259941

  兰州新区中川园区:0931—8254797

  兰州新区秦川园区:0931—8255264

  兰州新区西岔园区:0931—6839516

  税务局咨询热线:12366

  兰州银行咨询热线:96799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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