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发布,这意味着试行了两年的《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结束,正式实施开启。
原文链接:《长沙市人才购房及购房补贴实施办法》
《办法》指出,在长工作、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购房不受户籍和个税、社保缴存时间的限制。
补贴对象:
1、入选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的顶尖人才
新引进并入选长沙市高精尖人才领跑工程中的国际顶尖人才、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新购商品住房后,可分别按200平方米、150平方米、100平方米标准以全市同期市场均价申请(单套)全额购房补贴。
2、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年龄35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新落户并在长沙市域内工作,年龄35岁以下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首次购买商品住房(购买该房之前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均在长沙市域内没有任何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可分别申请6万元、3万元的购房补贴。
3、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长沙市域内企业2017年6月21日后新引进或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在长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可申请3万元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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