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重庆新生儿医保报销比例
比成人高5%。(具体报销比例见下)
参加居民医保即享有门诊、住院等基本医疗待遇(含大病保险待遇),以及特殊疾病门诊报销,对于儿童来说还另外享有“儿童两病”优惠政策。不需要另外单独缴费
二、住院待遇
首先,儿童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项目 | 一档 | 二档 | |
门槛费 | 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100元 |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300元 |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800元 | ||
报销比例 | 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85% | 90%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65% | 70% |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45% | 50% | |
全年报销封顶线(元) | 8万 | 12万 |
其次,按规定经初次报销后,自付费用超过起付标准的,享受大病报销政策:
自付费用 | 分段报销比例 |
起付标准--20万元以内(含) | 50% |
20万元以上 | 60% |
·2016年起付标准:12917元 ·最高报销限额:20万元 |
注:上述居民医保大病报销比例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三、特殊疾病门诊报销
目前,我市居民医保特殊疾病共26中,其中重大疾病13种,慢性病13种
符合特病准入标准取得特病证的可享受特病待遇报销:
重大疾病门诊
项目 | 一档 | 二档 |
门槛费 | 与住院待遇一致 | |
报销比例 | 与住院待遇一致 | |
全年报销封顶线 | 8万元 | 12万元 |
未成年人全年报销封顶线 | 10万元 | 15万元 |
项目 | 报销标准 | |
门槛费 | 无 | |
报销比例 | 一级医疗机构 | 80% |
二级医疗机构 | 60% | |
三级医疗机构 | 40% | |
年报销限额 | 1000元/人·年(同时患两种及以上特病的,每增加一种年报销限额增加200元/人) |
拓展阅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