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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单位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办理年度缴存额调整业务。
2、每年7月份进行缴存额调整,每年调整一次
二、申请材料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年度调整申请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太原市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清册》;(原件、复印件各1份)
这些文件需要下载,可在太原本地宝下载
三、咨询电话
0351-12329
注意事项:本业务仅限缴存单位专管员在单位所辖分理处办理
TAG:缴存 太原市 单位 原件 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