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丧葬费补助还可以享受西安惠民殡葬补助吗
不可以,享受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工伤人员丧葬费补助,困难群众殡葬救助和特困人员基本丧葬费补助政策的人员不享受本惠民殡葬补助政策。
(一)本《实施细则》由西安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9月1日施行,执行时间为5年。(2021年9月1日0:00前的相关去世(购墓)人员不享受本政策)。
(三)本《实施细则》实施期间,若国家、省出台新的相关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
西安市惠民殡葬补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健全完善惠民殡葬补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推动殡葬改革工作健康发展,根据《西安市惠民殡葬补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市民发[2021]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惠民殡葬补助仅限于政府定价的四项基本殡葬服务:遗体接运费、遗体存放费、遗体火化费、骨灰寄存费,其余项目费用不予补助。
第三条 本细则所指节地生态安葬,是遗体火化后,以壁葬、草坪葬、树葬、花坛葬、骨灰散撒、海葬等不留坟头、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安葬方式。
第四条 办理程序
申请惠民殡葬补助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由逝者直系亲属或公墓安葬证上的经办人员(以下简称经办人)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台湾居民在西安居住地、遗体器官捐献地、因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死亡地)街道办事处(镇)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镇)审核后报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区县(开发区)民政部门负责审批、发放。具体程序如下:
(一)申请
1.申请惠民殡葬补助。
符合西安市惠民殡葬补助政策条件的死亡人员火化后,由经办人持逝者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骨灰寄存证、殡仪馆正规票据,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台湾居民在西安居住地、器官捐献地、因自然灾害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死亡地)街道办事处(镇)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安市惠民殡葬补助申请审批表》。
申请惠民殡葬补助需在逝者火化60日以内(以殡仪馆出具的火化证明或者结算单的日期为准)提出申请;
申请惠民殡葬补助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西安市惠民殡葬补助申请审批表》;
(2)经办人身份证和有效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逝者身份证、户口簿(台湾居民居住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或眼角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殡仪机构出具的火化正规票据和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殡仪机构出具的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殡葬服务机构出具的骨灰安葬(安放、寄存)证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政策可点此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