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延长产假天数。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并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子女3周岁之前,夫妻双方每年分别享受10天的育儿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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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10月1日起,分娩住院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其他期间产生的上述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由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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