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应提交的资料(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
(一)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学科及身份证号码);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户籍材料、居住证或学生证;
1.户籍在西安市的社会人员,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非西安市户籍的社会人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西安市居住证原件;
3.驻西安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研究生,需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在我市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交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学历证书
1.学历信息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港澳台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国外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带有电子签章的认证书)。
4.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
(五)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1.普通话等级证书经过中国教师资格网电子信息比对通过的可不提交。
2.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比对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需现场审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2010年以后颁发的等级证书必须核验通过)。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种类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所有原件审核完毕之后返还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