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产假假期,双休日不是法定假期。
《劳动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小贴士:产假假期视作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
根据《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第222号令)第十七条规定,对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十五天(含法定婚假三天);
中共江苏省委办公厅2022年2月10日印发《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延长产假天数。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