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离婚登记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
①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②两本结婚证均遗失的,当事人提供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件;
③结婚证遗失、无档可查、户口簿上有夫妻关系记载的,当事人提供所在单位或者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写明当事人结婚登记时间、登记机关、双方婚姻状况的证明;
④结婚证遗失、无档可查、户口簿上无夫妻关系记载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公证书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