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涪陵电动车登记(涪陵共享电动单车)

来源: 更新时间:2022-05-18 09:32:25
The Beginning

  一、备案登记对象

  备案登记对象为不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两轮)。

  2019年4月15日前已销售但尚未备案登记的超标车,以超标车销售发票等来历凭证注明的日期为准。

  2019年4月15日以后销售的,不得办理备案登记。

  二、登记地点

  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地点,在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车管所辖区警保联动车驾管社会服务站

  江南城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枳城支公司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具体负责荔枝、敦仁、崇义、白涛、焦石、武陵山、大木、龙潭、青羊、同乐、增福、大顺、百胜、珍溪等乡镇街道辖区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

  李渡片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涪陵李渡支公司车驾管社会服务站(具体负责江北、江东、李渡、马鞍、义和、龙桥、马武、蔺市、石沱、新妙、清溪、南沱、罗云等乡镇街道辖区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备案登记)‍。

  三、办理时间

  备案登记办理时间分为集中办理常态办理

  集中办理时间为2月1日至4月30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常态办理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2年10月14日,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四、登记所需资料

  1.超标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超标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购车发票等来历凭证;

  3.超标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合格证明;

  注:如车辆所有人无法提交车辆来历凭证和合格证明的,可由所有人提交书面承诺,说明车辆购买的真实渠道、车辆类型及型号等内容。

  同时,超标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要按照“上牌照、有保险、戴头盔、限1人、靠右行”的上路行驶要求,在备案登记点依照相关流程对超标电动车进行登记上牌、购买保险、安装交通信息卡等备案登记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鼓励低速电动车(三轮、四轮)所有人购买电动车商业保险,并在备案登记点领取安装交通信息卡、喷涂编码。

THE END

TAG:电动自行车  备案登记  电动车  车驾  涪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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