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是一种就业准备活动,是国家为提升未就业毕业生技能而实施的一种就业促进政策。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单位参加就业前岗位见习,见习期间享受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贴。
(一)人员范围:
1.毕业年度(即从毕业当年1月1日起的12个月)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2.失业青年。16—24岁以内,该类见习人员实际年龄以其身份证上的生日为计算标准。
(二)补贴标准:
见习期间按规定给予见习人员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200元。鼓励见习单位参照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报酬标准,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为见习人员增发生活补贴。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与留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见习单位,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2.就业见习期是多长时间?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见习单位应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书,见习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不为其购买养老保险。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进行考核,出具单位鉴定,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人员的依据之一。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如何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多渠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或者组织开展见习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双向选择活动,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群体和见习单位对接。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群体可与户籍所在地人社部门及当地团组织联系,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可享受哪些政策?
(1)获得基本生活补贴(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合理确定和及时调整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2)免费办理人事代理;
(3)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5.就业见习补贴如何发放?
见习人员在见习期间所享受的见习生活补贴,由见习企业(单位)按月先行垫付给见习人员。见习企业(单位)应在见习结束后1个月内,向当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见习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