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一、限行时段
07:00—24:00。
二、限行车辆
限行车辆为使用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辆(特殊车辆除外)。
三、限行区域
龙溪街道、龙山街道、龙塔街道、双凤桥街道、两路街道、双龙湖街道、仙桃街道、回兴街道、宝圣湖街道、王家街道、悦来街道辖区所有建成区城市道路。
四、特殊车辆管理
一类是指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专用标志和驾驶人残疾证明“两对应”的残疾人专用三轮车
一类是快递业三轮车:符合“六统一”要求(即“统一车型、统一外观、统一标识、统一登记、统一编码、统一保险”)取得重庆市邮政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登记卡的快递三轮车。
五、违法处理
对本通告限行区域内相关违法行为,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温馨提示:
三轮车驾驶员请严格遵守三轮车限行管理规定,携手打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有序的城市交通环境;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为了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请选择安全、合规、合法的交通工具出行,自觉抵制三轮车非法运营等违法行为。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