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整治城市乱象,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和交通营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扩大限制三轮车限行区域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1年12月21日起,每日7:00—24:00
二、限行车辆
使用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三轮车辆。
三、限行区域
(一)观音桥街道、华新街街道、五里店街道、江北城街道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
(二)大石坝街道(红石路石门大桥至航天职大,嘉鸿大道:大庆村立交至鸿恩寺隧道)。
(三)寸滩街道(寸滩立交以上所有道路)。
(四)北滨路全线。
四、特殊车辆管理:
(一)残疾人专用三轮车,依照市残联统一核发的残疾人车辆专用标识,并持有残疾人驾驶证的允许通行。
(二)快递业三轮车,依照邮政管理部门统一核发的快递专用标志,具备车辆牌证、车辆保险的允许通行。
(三)本通告中未涉及的三轮车其他限行路段通行规定,以实际道路交通禁令标志为准。
五、违法处理
对违反本通告的,相关职能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重庆市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本通告自2021年12月21日起施行。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