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西安教师职称认定有专业要求
关于申报职称人员学历专业与申报职称学科专业按下列规定执行:
(1)在周至县、蓝田县县域内任教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申请认定、晋升或确认职称,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
(2)在西安市其他行政区、开发区及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代评单位任教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持后取的大专或本科学历参评,均须与所教专业一致或相近(确因教学工作需要,且在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或由所属行业协会委托所在学校进行的考核中表明能完全胜任现岗位工作的教师除外)。
2.硕士研究生按原规定认定为二级教师,在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具备晋升一级教师条件,可申报晋升一级教师职称。学校推荐工作按照市职改办、市教育局职改办2018年11月9日下发的《紧急通知》精神执行。
3.以管理为主的教学人员(含承担教学任务的学校行政后勤人员)为提高学校(单位)教育教学、教科研工作水平而完成的学术讲座、示范观摩教学等工作在职称评定时可按实际时间折算教学工作量。
具体可登录西安市人社局,查看最新职称评审通知。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