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Beginning
非南京市户籍购房人在南京开具购房证明所需材料:
最近三年内累计满两年的南京缴纳的社保或个税证明(补交不算);
或硕士以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或高级/一级职称和在南京工作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需在社保局备案过,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
拓展阅读:南京房产限售政策
新购房:购房人(含居民家庭、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3年内不得转让。
通过赠与转让住房:赠与人办理转让手续满3年后方可再次购买住房。
新政执行日期:2017年5月14日
商品住房☞在《南京市房地产综合业务系统》的认购时间或合同确认时间于2017年5月14日零点之前的,按照老政策执行。
二手住房☞在《南京市网上存量房交易监管系统》的合同打印时间或合同确认提交时间于2017年5月14日零点之前的,按照老政策执行。
注:通过赠与方式取得住房的家庭或居民,取得人需具有购房资格,并开具购房证明。赠与时间以交易备案时间为准。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