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0号《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南京市政府令第318号《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规定,结合征收范围内的实际情况,拟定老虎山西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一、房屋征收目的
整治地块脏乱差环境,改善老虎山周边城市环境,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征收范围
金陵村394号-399号,燕江路152号、152-1号-152-4号、154号、154-3号-154-8号、156号、156-1号-156-2号、158号、160号、186-7号、186-8号,金陵村,燕康园,燕江路等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具体征收范围以红线图为准)。
三、征收范围内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建筑面积:约27528.26 ㎡,土地面积:约44328. 78 ㎡。居民户数约308户,工企单位约4家。
四、征收补偿方式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按照市场等价方式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五、被征收房屋及土地价值的确定
房屋及土地征收补偿价值,由被征收人选定或摇号产生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依据被征收房屋及土地房地产市场价格进行评估。
六、征收补偿补助及奖励费标准
按南京市政府令第318号文、宁建征字(2019) 490号、鼓政规字(2020) 2号。
七、征收补偿资金
征收补偿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八、征收安置房
1、地点:金燕路片区保障房
2、套型面积:45㎡-85㎡
3、套数: 450
九、征收实施步骤
1、自发布征收决定后,开展入户调查、选择评估机构工作。
2、评估机构对被征收范围内房屋进行评估,征收实施部门送达评估结果。
3、征收签约期限内,由老虎山西侧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实施部门与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被征收人在双方协议约定的期限获得补偿并完成搬迁。
4、征收签约期限届满,被征收人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由征收实施部门报请做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做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并送达当事人。
十、征收实施部门
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十一、征收签约期限
自征收决定下达后的80天内。
十二、其他事项
在征收决定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的,不享受有关奖励政策。
鼓楼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
2020年6月16日